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南段 480号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口招生专业,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学校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对口招生章程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专业:体育保健与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共计7个专业。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体检标准
一、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招生对象:具有河南省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 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针对报考我校医学类及药学类专业的色盲色弱的考生,若服从调剂,我校将录取专业调剂到同一批次的非医学类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给予退档处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学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
三、录取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情况,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四、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报到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学生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相关费用:
(一)学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 元/年.生;理科类专业 4200元/年.生;医科类专业 4800元/年.生。
(二)住宿费标准:公寓具有独立卫生间且装有空调其中八人间公寓 600 元/年.生,六人间公寓 800 元/年.生。
(三)教材费:学校按照学年预收教材费,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收费标准为:新生 1300 元/年.生。
二、奖助措施: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开设“绿色通道”,即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可以按一定程序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 20000 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20000 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 4000 元、3000 元和 2000 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二、三等,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4400元、3700元、30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37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 420元。
第九章 学生待遇及就业
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形式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学校本着“确保质量,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深化医教协同,聚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育“工匠精神”’,与安钢总医院、滑县人民医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内黄县中医院等医院联合办学。我校拥有两所附属医院----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和新里程安钢总医院。并积极拓展实习基地,现有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等实习医院。
第十章 附则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南段 480号
招生办魏老师:18637717125(微信同号)QQ:2065011
班主任郭老师:13333772995(微信同号)QQ:2079122
教务总监章老师:18637771786(微信同号)